关于评选第九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成就奖”的通知

文章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发布时间:2024-08-30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系校友孙焱女士出资设立,设置“春华共创激发奖”和“春华共创成就奖”两个奖项,主要奖励在解决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和创新成果的优秀团队。20243月,第九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激发奖”已评选完成,12支团队获奖。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学字﹝202234号)要求,现将第九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成就奖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团队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春华共创成就奖”要求参评团队针对当前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并取得突出成果。

二、奖励范围、名额及额度

面向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形式申报参评。“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成就奖”每年评选不多于1支团队(可空缺),奖励12万元。

三、评选程序

(一)第九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激发奖”获奖团队须参加此次“春华共创成就奖”的评审。

(二)未获“春华共创激发奖”但符合“春华共创成就奖”申报条件的团队,也可申报“春华共创成就奖”,终审候选团队中此类团队不超过12支。各团队自主申报,申报材料提交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团委,各单位对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校团委,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团队。

(三)校团委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对申请团队进行初审,确定本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成就奖”终审候选团队。

(四)校团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候选团队进行终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生效。

(五)校团委汇总相关材料报“春华”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对获奖团队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切实发挥好春华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和教育意义,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全面提升。

(二)各团队需向学部团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中国海洋大学第九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成就奖”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需提交盖章版PDF文件、2000字左右的项目介绍及项目介绍PPTPDF版本,20页以内);申报团队可提交项目证明材料,如商业计划书、项目书、专利、证书等,需编辑在同一PDF文档内提交电子版。

(三)相关材料请于202496日(含)前发送至邮箱songxuhui@ouc.edu.cn99日将附件1纸质版崂山校区提交给信北A415宋旭辉老师,西海岸校区提交给信南A210杨增帅老师。申报团队可提交项目支撑材料,如商业计划书、项目书、专利、证书等,需编辑在同一PDF文档内提交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联系:宋旭辉老师,联系电话:0532-66786905。杨增帅老师,电话:0532-60893981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第九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成就奖”奖学金申请表.docx

 

 

共青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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