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4-09-07浏览次数:192

各班级:
 现将201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7号)、《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70号)(见学生工作手册)进行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班级推荐参评、院系评审公示、学校终审复核公示。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
 符合评审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2013-2014学年)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按期缴纳学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一般应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2013-2014学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定程序
1、班级评议推选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海大助学在线”提交申请(不要求上传任何材料),并填写相关书面材料提交各院(系)。
2、各院系汇总学生申请,成立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应通过答辩确定。
3、院系公示评审结果(3天);
4、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并网上审核通过本单位推荐学生。
5、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复核后在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教育部。
 五、材料提交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必须严格符合评审要求,严格把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初次提交电子版):
 (一)国家奖学金
1、(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要求见规范说明和范例,提交命名方式范例“张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第一人称,文章标题或副标题为“***个人事迹材料”宋体三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单倍行距,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应突出本人在学习、科研、困难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无私分享个人的经验和体会,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供广大学生学习和借鉴。
 事迹材料上报要求:各班级要初审把关并上报所有推荐人员(含候补)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命名要求“**事迹材料”;
3、同时班级审核填写“2014年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汇总表”(附件6)。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填写要求和命名方式同国家奖学金(请参见附件2,附件3)。
2、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需增加对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的简要描述,其他要求同国家奖学金。
3、同时班级审核填写“2014年信息学院励志奖学金答辩汇总表”(附件7)。
 六、名额分配
1、基准名额计算方法: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各院系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计算,信息学院共有28个基准名额,4个候补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各院系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计算。
2、国家奖学金候补名额分配:各院系候补名额以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人数为分配基准:500人以下候补名额1人;500-1000人2人;1000-1500人3人;1500人以上4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按上级下达名额,院(系)二三四年级困难生数占全校困难生总数比例进行一次性分配,无候补名额,信息学院共74个基准名额。
4、各班级参考名额请查看附件5.
七、时间要求
 各班级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启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准备工作,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于9月9日上午十点前发送至<a href=mailto:xxxyzizhu%3Csvg%20style= xmlns=http://www.w3.org/2000/svg version=1.1 p-id=463 1em;= hidden;= viewbox=0 0 1024 1024>126.com>xxxyzizhu126.com。
 要求:各班级提交以“11物理”为范例命名的文件夹,其中包含“国奖”(内包括推荐人的申请审批表、个人事迹和填写无误的答辩汇总表)“励志”(包含文件同国奖)两个子文件夹,其他相关资料请严格参见上文要求填写并命名。
 八、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所有参评学生必须符合条件;上报的所有材料必须规范。
3、各班级请应注重公平评审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相关材料。
4、在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中,候补人员同样须提交申请并参加评审答辩、公示、推荐等所有程序。
5、在学校终审复核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则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由符合条件的候补人员进行递补,同时将影响院(系)下一年度配额。
6、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大,学生关注度高,各班级应从严要求,认真审核,努力树好学生典型,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进一步夯实我校优良学风。
7、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及时通知,合理安排时间,参照名额分配进行推荐上报,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工作组汇报沟通。

学院工作时间安排如下:9月9日汇总各班级推荐人选审核后的相关材料(电子版);9月10日汇总复审;暂定9月11日组织答辩评审,后续工作请静候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6781910 

附件1:(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范例.doc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说明.doc
附件4:(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信息学院2014年国奖、励志名额分配参考
 附件6:2014年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汇总
 附件7:2014年信息学院励志奖学金答辩汇总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