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对2014届毕业生最终就业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4-06-16浏览次数:67

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核实每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保证就业方案准确无误上报,学校于6月16日至18日开展第二次就业方案校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校对内容及重点字段说明:请同学重点校对以下字段: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地、毕业去向、接收单位、档案转寄地址、单位所在地。

每位毕业生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信息校对。信息无误的,直接签字确认。仅仅“档案转寄地址”错误者可在校对表内直接修改(字迹务必工整,以免工作人员辨认不清),然后签字确认;其余信息错误者须首先签字确认,然后在6月19日工作时间到就业指导中心崂山校区办公室进行修改,仅在核对材料上进行修改无效。

(1)接收单位:是打印报到证的具体名称,须填写规范的单位全称,不可是简称、别称。其中,对于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该名称为系统自动生成,个人不可随意更改。

(2)档案转寄地址:由地址+单位+部门组成,内容不可遗漏或重复,如“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4楼集团人力资源部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就须将“集团人力资源部”部分删除,毕业生一定要牢记该信息。对于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与“接收单位”是相同的

(3)单位所在地: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的,因该信息为系统自动生成,故不可更改;如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录入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时出错的,需持个人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崂山校区办公室办理更改。

2、几类特殊情况毕业生处理办法:(1)与省外单位签约且单位需要报到证的,若尚未录入协议书,须及时到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录入协议,否则将派遣回生源地;(2)与单位签约后又升学的毕业生,需及时与用人单位解约,持解约函与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修改手续;(3)领取过省外协议书,但最终确定不签协议或签订省内议的(包括领取协议后升学或出国的),需于2014年6月18日17:00点之前将协议书送还就业指导中心,因空白协议未退回造成派遣出错的,责任自负。

3、因研究生院与教务处尚未最终确定毕业名单,故该方案中未将延期学生进行标记,待名单确认后,我中心将对延期毕业生状态统一修改,不再单独通知学生本人;

4、将加盖院系党委公章的校对表于6月19日上午10点之前交至崂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5、为尽量方便毕业生办理签约手续,山东省已批准将我校2014届毕业生签约时间延长至6月18日下午17:00点,学校最终的派遣方案以截止到该时间点的状态为准。此时间之后的签约解约办法,届时将另附通知。

6、校对表中毕业去向栏目为“回生源地”(包括灵活就业、合同就业、自主创业、非派遣省外签约)的,除在校对表上核实、确认之外,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校对内容和要求,详见“毕业生确认方案信息操作说明”(附件)。若因个人未登录网站点击确认造成派遣有误的,责任自负。

前一次核对过程中,已点击确认,但后来签约的毕业生。只要完成网上的所有签约手续,该处将会自动修改,个人无需再次确认。

7、另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另附材料说明。

注:

①毕业生再有关于签约、档案等相关问题请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目;

②该校对数据导出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零点,若有在此时间前后刚完成签约或刚登记出国信息的,可能会因数据库更新速度的原因不能在此次校对中体现,毕业生只需确认最终网上信息的正确即可;

③因毕业派遣在即,学校自即日起至2014年6月26日期间不再办理解约手续,自26日后再恢复办理,之后的具体签约解约流程请及时关注就业信息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