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部成立由部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
(二)学部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可包含申请人所报考导师。
二、招生专业和培养模式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0200 | 物理学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0812J1 | 海洋技术 |
0812J2 | 人工智能 |
0812Z1 | 网络空间安全与保密 |
0812Z2 | 智能信息与通信系统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二)培养模式
从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采取“2+4”或“3+4”培养模式(2年或3年以硕士生方式培养,4年以博士生方式培养)进行培养。
三、申请基本条件
学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学校在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只能申请专业学位博士。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修完硕士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且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及格分)。
(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五)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六)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2026年3月13日17点前将本人申请材料(相关内容请参考申请-考核制要求)纸质版提交至学部(地址: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信息北楼A407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532-66781176)
(二)资格审核
学部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三)专家组考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部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硕博连读申请人和“申请-考核”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
3.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学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部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结果。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以及考生在系统报名成功后,由系统导出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纸质版材料,到学部进行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学术学位中报考物理学专业(声学方向)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为计算海洋声学,物理学专业(光学、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方向)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为物理综合;报考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智能信息与通信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为数据结构与算法设计;报考网络空间安全与保密专业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为网络空间安全与保密技术综合;报考海洋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为海洋技术综合。
专业学位中报考电子信息专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方向)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为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或计算机软件工程或现代计算机网络,报考电子信息专业(仪器仪表工程、光电信息工程方向)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为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或激光原理,报考电子信息专业(集成电路工程方向)博士研究生考核科目为集成电路综合,报考电子信息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报考导师确定考核内容。
(2)面试
主要考查申请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了解申请人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测试申请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评价申请人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和心理健康等情况。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面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部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党委公章。
五、成绩计算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根据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部公布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及排名,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硕博连读申请人与“申请-考核”制考生共同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部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综合考核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当年不得申请硕士毕业及硕士学位,经国家录取审核通过后,当年秋季学期入学后转为博士生培养。
综合考核总成绩公布前,学部组织专人对各项成绩和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多次核算,每次核算须有当事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申请人成绩和综合考核结果准确无误。
七、工作制度
(一)招生工作问责制。学部为本单位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帐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监督检查制。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学部招生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三)信息公开制度。学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有关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四)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当年博士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博士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五)复议制度。申请人如对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将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八、本细则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