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 & 西布列塔尼大学(法国)合作项目具体协议

发布者:王硕发布时间:2019-05-01浏览次数:1520

学生、教师兼研究员、教师交换项目具体协议

 

协议双方:

西布列塔尼大学(法国)

Matthieu GALLOU校长

代表科技学院和布雷斯特数字数学研究院(IBNM)

 

中国海洋大学

于志刚校长

代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根据《法国教育法典》,特别是第L.123-7条、第D.123-15条至第D.123-21,

-根据2013年8月19日2013-756号法令关于授予国际伙伴学位相关规定,尤其是D.613-17条和D.613-15条,

-根据2016年9月1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2018年12月11日学习与学术生活委员会审议,

 

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协议目的

 

该协议旨在描述计算机科学领域的学生交换项目和计算机科学、电子学和数学领域的教师及教师兼研究员交换项目,针对2019-2020、2020-2021学年。

 

第二条 双方项目学生数量

 

西布列塔尼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将根据当前或未来预算,努力实施以下学生交换项目:

 

学科

最高学历要求

交换

交换时间

学生数量 (最多)

派出

接收

(月)

计算机科学

本科

中国海洋大学

西布列塔尼大学

6-10个月

3

计算机科学

本科

西布列塔尼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6-10个月

3

计算机科学

硕士二、三年级

中国海洋大学

西布列塔尼大学

6-10个月

3

计算机科学

硕士二年级

西布列塔尼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6-10个月

3

总计

 

 

 

6-10个月

12

 

本科生申请分以下两种情形:

 

1.包括计算机科学课程单元教学注册的学习项目(非实习项目)

2.实习项目

 

情形一仅针对本科最后一年(中国海洋大学为本科第四学年、西布列塔尼大学为本科第三学年)学生开放申请。

 

情形二不对申请人作限制要求。

 

第三条 交换项目时间

 

双方一致认为本协议第二条确立的交换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 从西布列塔尼大学到中国海洋大学:九月到一月或三月到七月任一学期以及九月到七月一整学年。

- 从中国海洋大学到西布列塔尼大学:九月到一月或三月到七月任一学期以及九月到七月一整学年。

 

交换生必须按照以下时间发送申请到双方国际处:

 

接收学校

第一学期 / 学年

第二学期

中国海洋大学

5月15日

10月15日

西布列塔尼大学

5月15日

10月15日

 

第四条   学生选拔

 

双方学生选拔程序必须公开透明,基于学生学术水平、主动性和外语水平进行选拔。下表为本协议语言水平具体要求,参照欧洲通用语言参考框架(CEFR)。

 

接收学校

在读年限

交换类型

语言水平

西布列塔尼大学

本科

仅实习

法语A1、大学英语四级(CET 4) 425 

西布列塔尼大学

本科

包含课程单元

法语B1 (建议B2)

西布列塔尼大学

硕士二年级

所有

大学英语六级(CET 6)425、法语A1

中国海洋大学

本科

仅实习

汉语A1 、英语B2

中国海洋大学

本科

包含课程单元

英语B2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二、三年级

所有

英语B2或汉语B2

鼓励交换生选择接收学校国家官方语言教学课程(中国海洋大学学生选择法语课程;西布列塔尼大学学生选择汉语课程)。

 

接收方导师应与西布列塔尼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交换项目导师一同选拔学生。选拔过程包括筛选申请者申请文件和对筛选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可采取视频通话或Skype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硕士二年级学生接收为西布列塔尼大学计算机科学SIIA(交互、智能和自动系统)专项研究硕士学位学生。

 

学生必须遵守接收方所在国的行政程序。接收方保留对所有交流项目申请者录取的最终决定权。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若为Campus France“学在法国”留学程序覆盖国居民,在接受西布列塔尼大学录取和领事服务办理学习签证时必须根据该程序使用该协议。

 

第五条 学费和生活费

 

交换生必须注册学习项目并向本校支付学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学费包括:注册、考试、使用图书馆、参与大学体育运动活动部(SUAPS)和实验费用。

 

在法国,若实习项目时间超过两个月(连续或非连续),必须支付一定补助。中

国海洋大学学生参与西布列塔尼大学实习项目时间若超过两个月,将根据法国当时立法得到相应补助。补助金额每年都会变化,2018年为每小时3.75欧元,每月525欧元。

 

西布列塔尼大学学生在中国海洋大学实习期间将获得每月500元补助。

交换生也可享有与自身课程相关的辅助服务(复印、文化服务、社团等):所有此类服务花销由学生自行承担。

 

交换期间学生一切生活花销自理(包括住宿、伙食、旅行、交通、签证和保险)。本协议并未规定双方承担财政支持的义务。

 

第六条 学习认可

 

 

双方同意认可本校学生在对方学校的学习和成果,授予本校学位。

 

某些课程单元或部分课程单元将由课程单元验证项目取代。

 

评定方法基于双方学校相关规定实施。

 

交换生每场考试成绩必须提交给双方评定小组。派出方保留为每位交换生颁发学位证书的最终决定权。

 

第七条 教学语言

 

-        西布列塔尼大学本科课程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课程为法语授课。中国海洋大学硕士二年级学生可获得英文版课程材料。

 

-        中国海洋大学课程为英文授课。

 

第八条 学生安排

 

双方应:

- 尽力协助交换生办理行政手续或申请各项服务(住宿、补助金申请、食堂等),

-帮助交换生融入接收方校园生活

 

第九条 教师、教师兼研究员交换条件

 

双方根据各自学校和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教师、教师兼研究员交换,参与接收方规定时间内的教学任务。

 

根据财政预算,每方每学年资助两次交流,时间在一个周到一个月之间。

 

教师和教师兼研究员交换旨在发展西布列塔尼大学科技学院计算机科学系和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之间的教研合作,特别是寻求建立IBNM和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项目伙伴关系,提供并共同监督硕士研究实习项目和博士研究生论文。

 

参与交换项目的教师应尽力帮助外国同事解决住宿问题。

 

第十条 交换项目监管程序

 

交换项目监管人员:

-中国海洋大学

学术与行政导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董军宇教授;

dongjunyu@ouc.edu.cn

 

-西布列塔尼大学

学术导师:计算机科学系教授Laurent NANA;laurent.nana@univ-brest.fr

行政导师:欧洲和国际事务主任Nathalie SARRADIN;dei@univ-brest.fr

 

 

第十一条 双方行政责任

 

双方必须保证学生在成行前办理完学生签证和身份证件的所有正式手续。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程序


-协议执行若出现问题,双方须友好真诚地尝试解决争议。

-若争议3个月后仍未解决,应诉至被告方或教师兼研究员、教师、学生接受方国家的法庭。

 

第十三条 协议续签和终止

 

本协议应由主管机构根据双方大学相关规定审议。审议通过后,协议自最后签名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为2年,双方可通过协商加以修订。一方可提前六(6)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协议,但不得损害交换生的权利,不得影响交换生正在进行的活动。

 

第十四条 协议语言

 

本协议一式四份,两份法语,两份英语,双方各执两份,两种语言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名与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0532-66782331/18561584632

邮箱:zhanghs@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