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举办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保护面临的法律挑战及司法对策讲座

发布者:张珊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209

  3月30日下午两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学院电子声学实验大厅举办“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保护面临的法律挑战及司法对策”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董跃老师主讲。

    讲座开始前,董跃从海大建校以来的发展说开去,介绍了国家的海洋强国战略。他指出,我国古代采取“海禁”政策,限制了海洋发展。而当代我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彰显了国家对于海洋发展的重视。

    讲座伊始,董先生简要列出了本次讲座的内容提要,其中包括来自海洋“战略新疆域”的挑战等三大挑战以及扩展海洋司法管辖权等三大对策。他阐明,海洋“战略新疆域”即极地和深海,并表示普通认识上的海洋事务宛如冰山露出海面的部分。随后,他围绕南极与北极重点作了阐述。

    董跃简明介绍了南极洲的面积及地理位置。他详细讲解了我国极地事物的举国体制,并表示我国南极战略规划、考察活动等事务属于海洋事务。而后,他就我国南极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阐述。他指出,我国目前已在南极建成4个考察站,已进行了32次、6000多人次的考察活动以及我国赴南极旅游公民总数增多。此外,他还讲述了我国的南极生物基因资源专利申请已居世界第六的现状。

    接着,董跃从两个方面详述了南极事务发展的挑战。他通过俄罗斯“绍卡利斯基院士”旅游船南极等海事救助事件,说明了南极活动的巨大风险;以2007年“日本捕鲸案”为例明确阐释了《南极条约环境协议书》确定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董跃表示,南极活动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增加。

    最后,董跃对比南极与北极的异同点,向我们介绍北极发展状况。他首先举出中远集团“永盛号”已先后商业试航东北航道和西北航道的例子,阐述了我国对北极航道的现实利用。随后,他简单讲解了北极资源开发与商业利用两方面。同时,他还表示,被及时无活动发展正遭遇三大法律挑战,即行政诉讼、海事案件和涉外经济纠纷。通过列举深海事务发展情况,他强调了我国司法确权的重要性。最后,他对“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战略使命作了深刻剖析。

    董跃讲解风趣幽默,整场讲座互动频繁,氛围活跃。此次讲座增进了同学们对我国海洋政策及南北极发展状况的了解,激发了大家探索海洋的兴趣。

 

 

    董跃,法学博士,海大法政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现兼任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海洋基本法》、《南极活动法》起草核心工作小组成员,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亚洲法联合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是国际法、南北极问题。

 

 

                                                              

文:王晓莹

图: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