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校有关要求,为保证教学质量,依据学院现有师资及实验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一、开课容量设置
(1)一年级专业课,课程容量=本年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数*1.2;
(2)二年级专业课,课程容量=本年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数*课程容量系数+该课程往年不及格应重修人数(该课程容量不包含本年级被批准转换校区学习的学生数);
课程类别 | 课程容量系数 | 备注 |
理论必修课 | 1.1 | |
实验必修课 | ≤1.1 | 根据设备台套数以及师资情况确定开课班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数限制。 |
选修课 | 根据各专业课程情况单独设定容量 |
(3)三年级专业课,课程容量=本年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数*课程容量系数(与上表同)+该课程往年不及格应重修人数+上一年转换校区学习尚未转入本专业学生(该课程容量不包含本年度新批准转换校区学习的学生数)。
二、特殊事项处理
属于优选班级、特殊人才培养班级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学院根据课程资源情况处理:
1.因平行班、选修课分流选择失误未选中课程的;
2.因休学、病假、交换生等情况未选(中)课程的。
特殊人才计划与班级包括:中法卓越工程师班、国内卓越工程师班。
处理原则:公选阶段提交过选课申请的学生优先。
三、本规定自2024级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