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开课容量及加课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27浏览次数:1578

照“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校有关要求,为保证教学质量,依据学院现有师资及实验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一、开课容量设置

1)一年级专业课,课程容量=本年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数*1.2

2)二年级专业课,课程容量=本年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数*课程容量系数+该课程往年不及格应重修人数(该课程容量不包含本年级被批准转换校区学习的学生数);

课程类别

课程容量系数

备注

理论必修课

1.1


实验必修课

≤1.1

根据设备台套数以及师资情况确定开课班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数限制。

选修课


根据各专业课程情况单独设定容量

3)三年级专业课,课程容量=本年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数*课程容量系数(与上表同)+该课程往年不及格应重修人数+上一年转换校区学习尚未转入本专业学生(该课程容量不包含本年度新批准转换校区学习的学生数)。

二、特殊事项处理

属于优选班级、特殊人才培养班级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学院根据课程资源情况处理:

 1.因平行班、选修课分流选择失误未选中课程的;

 2.因休学、病假、交换生等情况未选(中)课程的。

特殊人才计划与班级包括:中法卓越工程师班、国内卓越工程师班。

处理原则:公选阶段提交过选课申请的学生优先。

三、本规定自2024级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