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浏览次数:2178

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9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简介

奖学金名称

届次

资金来源

奖励金额(元/人)

奖励人数

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第九届

中国银行

5000

5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第九届

青岛银行

5000

3

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第五届

王东升先生

2500

5

二、参评范围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学金名称

参评年级

培养层次

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2018级、2017

硕士生、博士生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2018级、2017

硕士生、博士生

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2018级、2017

硕士生、博士生

三、参评条件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二)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条件同(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三)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向所在院(中心)提出申请;

(二)各院(中心)成立评选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双瑞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邮件以“姓名+所在系+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命名)

1.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分别向学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2019111日早上8:00前发送至邮箱xxxyzz2016@163.com

2.填写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表一并发送至邮箱xxxyzz2016@163.com。(将以此表作为答辩名单依据)

(二)纸质版材料:

请将《申请表》(附件1/2/3)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1日中午1100前交至学院北楼A415袁老师处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社会奖学金评选统一评选一学年内大部分(非全部)的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后具体发放奖学金时间不定,请申请同学周知;

2、本次社会奖学金评选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3、本次社会奖学金允许同学们同时申请多个奖项,可准备多份申请表但证明材料准备一份即可,所有同学只有一次答辩机会,原则上不允许同时获得多个奖项;学院将统一组织答辩,以同学们学术科研成果排序以及最终答辩成绩为依据进行评比,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4、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评奖。

联系人:袁瑜

联系电话:66785902

20191029


附件1. “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2.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pdf

附件3. “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pdf

附件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研究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