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银行通知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将通过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1、原则上只受理2014级全日制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贷款,其他年级学生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2、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旦查出同时申请者,将被取消国家助学贷款资格。
二、贷款期数
2014级本科生4期,2013级本科生3期,2012级本科生2期,2011级本科生1期;研究生贷款期数以实际学制为准;在校期间每人只能申请一次贷款,按期数每年发放;如有特殊情况,第二年开始可以停贷。
三、贷款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
四、学生提交纸质材料:
请依下列顺序排列材料,并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由学生本人提供,若为打印版,签名处要为手写体);
2、加盖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都要复印,印在同一面A4纸上,竖着复印,不要横着复印);
4、本人学生证(或智能卡)复印件(竖着复印);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竖着复印);
6、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需要在复印件上写上本人名字,卡号不清晰的还需要把卡号写清楚(必须是中国银行的借记卡,最好是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中国银行卡,校友卡无效,竖着复印);
7、《父母同意贷款说明》并签字按手印(未满18周岁的学生提供);
五、学生网上申请:2014年9月20日—23日
1、“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地址http://zizhu.ouc.edu.cn(或中国海洋大学—管理机构—学生工作处—海大助学在线)。
2、学生初次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登录激活账户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核对完善个人信息。对于学生个人不能修改的信息需由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学院(系)团委进行修改;修改银行账号需由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行远楼307)进行修改。
3、学生须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填写说明》(附件1)完成网上申请,并及时关注学院(系)审批情况(关注审批情况仍在“国家助学申请”菜单),如果审批被打回,请及时点击“申请”项进入申请表单查看打回原因,重新修改表单后提交。如果逾期未对打回信息进行修改而未通过学院(系)、学校审批的,将视为放弃贷款申请。
六、学院审批学生信息:
学院将严格依照《学院审批国家助学贷款新贷指南及注意事项》进行审批。
七、学校审批学生信息:
学院将提交的新贷申请全部审批完毕后,由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集中审批。
八、纸质版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同学,严格按照需要提交材料的要求和顺序排列,于9月19日(星期五)上班时间报送学生个人的申请材料,并现场填写《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678191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