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9浏览次数:318

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院将在2013级、2014级全体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各班级组织2013级、2014级研究生严肃对待本次综合考评工作,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9月15日17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北楼A419。

       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程序:

       1、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根据自己的申请类别,分别填写附件2和附件3,9月15日17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北楼A419,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团委根据申请同学的申报材料和日常工作情况,评选出10名“优秀研究生干部”;

       3、评选“优秀研究生”:学院团委将申报同学(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的,若已评选上“优秀研究生干部”,则不再参与“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按系送达各系研究生秘书老师,由各系组织评选;

       4、评选“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学院团委在未获得“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但同时申报“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同学中进行评选,根据申请同学的材料和日常参与各项活动的情况,评选出24名“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

       5、各类评选结果在本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汇总好的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推荐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班集体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和班级的整体情况确定1个研究生班级作为学院推荐的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推荐班级的《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有意申请2015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公开答辩,按照答辩成绩排名以及2015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名额确定明年的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各项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同学在最初申报时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同时申报多项。

       2.研工部将抽查部分学院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所以请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

       3.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将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请务必认真填写。

       4.联系人:赵凤娇   联系电话:66781228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表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3: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