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开放办学、协同育人能力提升,推动学科发展及科研水平的提高,结合学校投入机制试点,设立柔性引进人才岗位。
二、引进方式
通过双聘、长聘(一般三年)、短聘(一般半年)等形式引进国内外急需人才,其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按照聘用协议进行管理。
三、引进类别及岗位要求
1、讲座教授:以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学院人才培养、专业课程建设提供支持,要求每学期讲授本科生课程2门以上。
2、科研教授:以咨询指导、共同承担科研任务、解决关键工程技术问题等形式,为学院新工科发展提供支持。
3、顾问教授:以咨询指导、学术交流、专题讲授等形式,为学科战略规划、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等提供高端引领指导。
四、引进条件及待遇
1、讲座教授:具有国内/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本校退休教师),学术水平高,有相关专业课程授课经历,年薪为10-20万。
2、科研教授:学术造诣深厚,应为院士、国家“****”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当水平的高端人才,年薪为10-15万。
3、特殊人才的引进,实行一事一议。
五、引进程序
1、各系根据师资队伍现状和人才培养计划需要提出柔性人才引进计划报学院审定。
2、应聘者向学院提交应聘材料,拟聘请系系主任提交推荐信,并做好师德师风考察工作。
3、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4、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提交党政联席会审定。
5、院系与应聘者签订协议。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负责解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与学校文件不一致时以学校文件为准。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