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计算机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工作,评比原则以2017年12月修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法》为准,注意如下事项:
1.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欠费学生请尽快交费,学校财务处将9月16日核对欠费情况,到时仍欠费的学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其资格,名额不递补;
2. 有挂科情况的同学评为三等,当挂科同学数量过多时,名额将在同年级研究生中统筹安排;
3. 请16、17级研究生将学术成果于9月12日(周三)下午4点前提交给班长汇总,超过截止时间的材料不接收;计算机系学术委员会将对学术成果进行评审,以确定各项成果分数;期刊论文需提供论文全文、期刊目录、具有检索号的数据库检索页截图,并在论文首页写明论文属于CCF列表或者SCI分区的档次以及论文状态(已发表、录用待发表),并由导师签字;会议论文需提供论文全文、具有检索号的数据库检索页截图,并在论文首页写明论文属于CCF列表的档次以及论文状态(已被EI检索、未被EI检索等),并由导师签字;申请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原件自留。
4. 请16、17级研究生将导师签好字的导师评价于9月14日(周五)中午12点前交给班长汇总,超过截止时间的全部按B计算;
5. EI会议论文将根据往年该会议的检索情况确定加分,如该会议2017年度论文没有被EI收录,不加分;各个会议的主页将被严格检查,审稿周期在25天以下的会议论文不加分;Destech、Atlantis Press等出版机构会议论文已被踢出EI,不加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017年12月修订版)
为提高计算机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依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等综合评定。奖学金评定办法:采用综合积分法,满分为100分,科研成果占40%,综合测评占60%。
学术型硕士科研成果(累计不超过40分)分为六个档次,档次A:CCF A类期刊论文、中科院SCI分区表一区论文,每项计32分;档次B:CCF B类期刊论文、中科院SCI分区表二区论文、CCF A类会议论文,每项计26分;档次C:CCF C类期刊论文、中科院SCI分区表三区论文、CCF B类会议论文,每项计20分;档次D:中科院SCI分区表一、二、三区以外的SCI期刊论文、CCF C类会议论文,每项计13分;档次E:上海交大重要会议论文、CSCD期刊论文,已被收录每项计7分,尚未收录每项计6分;档次F:EI会议论文、CSCD期刊增刊论文,已经被收录每项计5分,尚未收录每项计3分。本档成果在有多项的情况下,若有被收录的,最多可计两项,否则只能记一项。
专业型硕士科研成果(累计不超过40分)分为六个档次,档次A:CCF A类期刊论文、中科院SCI分区表一区论文,每项计32分;档次B:CCF B类期刊论文、中科院SCI分区表二区论文、CCF A类会议论文,每项计26分;档次C:CCF C类期刊论文、中科院SCI分区表三区论文、CCF B类会议论文,每项计20分;档次D:中科院SCI分区表一、二、三区以外的SCI期刊论文、CCF C类会议论文、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计13分;档次E:上海交大重要会议论文、CSCD期刊论文,已被收录每项计7分,尚未收录每项计6分;档次F:EI会议论文、CSCD期刊增刊论文、处于审核阶段的发明专利、已实际应用的软件著作权。EI会议论文和CSCD期刊增刊论文已经被收录每项计5分,尚未收录每项计3分,在有多项的情况下,若有被收录的,最多可计两项,否则只能记一项。处于审核阶段的发明专利每项计3分,最多计一项。软件著作权每项计3分,最多计一项。软件著作权需用户单位提供应用证明,证明该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由用户单位签字盖章,无应用证明不加分。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60分)。入学成绩占12分,其中第一志愿学生将入学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计算,保研学生取第一志愿学生的最高分,调剂学生取第一志愿学生的最低分;第一学年成绩占30分,根据不同层面的功课所占比重计算总分,折合为百分制后计算;导师评价占18分,分三档:档次A,18分;档次B,12分;档次C,10分。评比学业奖学金时,为每位导师分配的档次A的名额为导师所带学生数乘以0.4,四舍五入,不足一个的计1个;评比国家奖学金时,为每位导师分配的档次A的名额为1;其他的学生,导师可酌情分入B、C档。如果导师所带学生超出了系里规定的人数上限,A档名额要减去超过的人数。
补充说明:1)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由导师给定权重加分(权重值最大为1.0);导师非一作,学生二作,导师签字确认第一作者为学生副导师,可以由导师给定权重加分(权重值不超过0.7);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2)评比国家奖学金时,以学术成果为首要考核指标,学术成果成绩相等情况下,比较综合测评成绩决定名次;3)评比学业奖学金时,研三同学考研成绩均按12分计算;4)班长、团支书、党支书;校院学生会主席团、部长;CCF学生分部主席、副主席;兼职辅导员、德育辅导员(上述需任职需满7个月以上),在评比学业奖学金时,加0.5分,评比国家奖学金时不加分;有多种职位角色时,加分不累计;5)CCF会议论文指“Full paper”或“regular paper”,会议上发表的Poster, Demo paper, Technical Brief, Abstract等不计分,会议中的Short paper、Workshop、Special Session等论文计分方法为按下一档次最高分乘以1.25,但计分不得超过本档次分数;6)期刊、会议论文中的Abstract不计分;7)有功课不及格者,只能参加最低档次的奖学金评定;8)累计180天离校者和受过处分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9)申请奖学金成功后,申请时所用成果不能再用于以后该类奖学金的评定。
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被检举揭发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本办法由计算机系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