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战群雄,谁主沉浮

文章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4-10-29浏览次数:66

     (本站讯)   10月28日晚七时许,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信息学院)学生会主办的辩论赛在七区7104教室准时举行。出席本次比赛的评委有2012级优秀辩手孙兆丹,2013级优秀辩手刘雨桐和2013级优秀辩手刘浩。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激战,通信工程2队赢得比赛。

 

正方:通信工程2队;

正方观点:自媒体写作应受版权保护。

反方: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队;

反方观点:自媒体写作不应受版权保护。

 

       随着主席宣布辩论赛开始,正方一辩首先提出本方观点,并列举自媒体写作存在良莠不齐的问题需加以规范、约束和保护来激发作者的创作热情等理由,以此论证自媒体写作应受版权保护的必要性。反方一辩则以妨碍作者创作初衷,不利于作者抒发情感等理由来阐明自媒体写作不应受版权保护的合理性。比赛刚刚开始赛场就硝烟四起,句句扣人心弦。

 

      接下来是双方二辩相互质询,正方二辩认为,倘若不利用法律来加以规范和保护,那么自媒体写作可能会一条路走到黑。而反方二辩则指出,若加以版权的枷锁,那么,公开的微博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活力与长处,从而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正方一辩开篇立论

 

       第三环节是双方三辩进行盘问并作出小结,双方三辩均显示出了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极好的口才。正方三辩用青草同大树一样接受阳光的滋润,来类比自媒体写作也应同现实写作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反方则针锋相对的指出,版权保护后,如何转载评论?这不是等于限制了自媒体写作的活力么?

 

       在最精彩的自由辩论中,双方根据本方所持观点,针对对方提出的各种论据和所暴露出来的种种漏洞进行辩驳,为己方的论述做出有力的论证。正方一开始就提出博客等自媒体早已规定不可随意转载,这本身就是对版权的保护,而反方则提出,版权已不适用于当代自媒体,因为自媒体已经不同于传统媒体,自媒体所具有的个性、快捷等特点使其更加灵活。

反方三辩小结陈词

        最后双方四辩针对本方辩题再次作了阐释,升华了己方立论。

 

       最终主席宣布获胜的是通信工程2队,最佳辩手是正方一辩。

 

 

记者:于灏  摄影:齐心瑜  审阅:张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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