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文件精神, 2002年4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与中国海洋大学签署依托培养协议,首开山东省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的先河。签约十多年来,中国海洋大学共招收选拔国防生1400余名,其中800多名已毕业成为现役军官,正在成长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
一、国防生简介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后备军官。国防生在校期间除与普通学生一起参加高校安排的正常学习外,还须利用双休日和暑假参加军队安排的军政训练,以培养基本的军人素质。国防生完成规定学业,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且军政素质达到培养目标,毕业时即予以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国防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书》相关规定,在学年考核和毕业考核中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并追究违约责任。
国防生的选拔时间为每年4、5月份,由驻校选培办根据上级下达的专业和数量,从本校低年级普通本科生、研究生中选拔。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5年将面向全国9个省、市招收110名国防生,详见附录1。
三、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5年8月31日) 的往届、应届高中毕业生;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四、报考程序
填报国防生志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地卫戍区、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政审、面试和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且高考分数达到当地一本线,可以在高考志愿表提前批次(零批次)中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国防生志愿。
五、录取
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进行。
1.国防生录取工作与军事院校录取工作同步,均在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为国防生的,可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普通高校正常录取。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3.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名后,在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驻校选培办。经入学后复审复查合格,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高校和选培办各一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
六、待遇
国防生与驻校选培办、高校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非指挥类专业国防生毕业当年可报考总部、教育部规定的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研究生,以军官身份带薪读研。
国防生毕业入伍时在首次评授军衔、定职定级、医疗、住房及管理使用上均与同期军校毕业学员相同。
在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公寓住房,住房补贴从大学入学之日算起,按每月基本工资的40.94%计入个人账户,退役时发给个人;同时每年享受探亲休假、法定假期及公费医疗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1.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中国海洋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
2.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行远楼321室
3.咨询电话:0532-66781571联系人:王老师
0532-66782763联系人:曲老师
4.查询网站:海大主页www.ouc.edu.cn“招生就业”栏目国防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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