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开课容量及加课的规定

发布者:王乐水发布时间:2025-11-12浏览次数:10


照“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校有关要求,为保证教学质量,依据学院现有师资及实验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一、开课容量设置

1. 专业课课程开课容量基数

修读该课程的优选专业(含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总人数特殊人才培养虚拟班级(包括光科卓工班、尚光班、长光班等)的学生人数计入总的开课容量基数。中外合作办物理学学生人数不计入开课容量基数。

2. 课程开课容量测算

理论课开课容量=开课容量基数×1.2+重修人数

实验课开课容量不超设备台套数

备注:公选阶段提交过选课申请的学生不予受理。

 二、本规定自2025级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