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校有关要求,为保证教学质量,依据学院现有师资及实验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一、开课容量设置
1. 专业课课程开课容量基数
修读该课程的优选专业(含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总人数、特殊人才培养虚拟班级(包括光科卓工班、尚光班、长光班等)的学生人数计入总的开课容量基数。中外合作办学(物理学)学生人数不计入开课容量基数。
2. 课程开课容量测算
理论课开课容量=开课容量基数×1.2+重修人数
实验课开课容量不超设备台套数。
备注:公选阶段未提交过选课申请的学生不予受理。
二、本规定自2025级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