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跨校区学习的规定

发布者:王乐水发布时间:2024-08-27浏览次数:1186

按照“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校有关要求,为保证教学质量,依据学院现有师资及实验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转换校区学习的通知每学期在信息学部官网发布,申请者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到指定邮箱,同时加入通知群进行材料的发送确认和问题质询与答复。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学生不予转换校区学习。

满足以下要求的,有资格申请转换校区到西海岸校区:

纳入计算机学院“竞赛培优计划”的学生。

修完2门专业课以上且所有成绩加权平均分80以上,或修完3门专业课且所有成绩加权平均分60分以上且没有学业警示。

具有资格的申请者报名后,如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数超过该专业人数的10%时,按照①、②的顺序对申请人按照所修计算机类专业课学分数进行排序(相同学分的按照专业课加权平均分排序),按照排序确定不多于限定人数的跨校区学习人选。

本规定自2024级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