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牛曼竹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3125

各班级:

现将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是党和国家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者均是党和国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载体。各学院(中心)要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评定范围

符合本款第(二)条所列评定条件的学校2017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的评审基本条件;

2)在当年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

3)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专业10%(含),无不及格科目;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综合测评排名列班级10%(含)。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最新规定,第(3)、(4)条须同时满足。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的评审基本条件;

2)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专业35%(含);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列入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四、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审核监督本单位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处理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答辩学生名单,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小组。国家奖学金每班级限推荐至多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限推荐名额。

3、学院评审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对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答辩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

4、学院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生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学院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作出处理、给予答复。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1、学生:1012日前填写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奖励志答辩情况简表,提交至班级负责人。

2、班级:1013日下午16:00前请各班确定参加国奖励志答辩同学名单,汇总参加国奖励志答辩同学的情况简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带班辅导员;

六、名额分配

校内名额分配原则:国家奖学金以各学院二三四年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参评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参评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信息学院共29个;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各学院(中心)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二三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信息学院共66个。

七、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在学校终审复核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同时影响学院下一年度配额。

附件1:2018-2019学年国奖励志答辩情况简表.xls

附件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办法.docx

联系人:牛曼竹

电话:0532-6678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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