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0届毕业生:
根据《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现就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毕业生的评选要求做以下说明: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20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说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考人社部〔2006〕61号文)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已经在2020年8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1.关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照《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人社部〔2006〕61号);
2.请各位同学符合以上要求的情况填写附件二发送至zyl@ouc.edu.cn
(命名:姓名+西部基层就业)
截止时间:9月1日晚16点
联系人:张宜良,联系电话:66785906。
参考文件2:人社部〔2006〕61号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
附件二:2020年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