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社会工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牛曼竹发布时间:2019-11-29浏览次数:1500

各班级: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出资,学校设立“海程邦达奖学金”。现将第十七届“海程邦达奖学金”社会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和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在校注册的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信息学院共10名。

二、奖学金的设置及额度

社会工作奖(每人800元)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形式的通报批评和其他纪律处分。

4.本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累计金额低于5000元。

5.在学院担任主要职务(党支部书记、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正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社团主席团成员)一年以上,并作为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群众基础好,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学院的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可申报社会工作奖。其中思想为优、学习成绩排名靠前以及个人或所在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备注:各奖项申报依据为2018-2019学年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结果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在提出申请,申请理由针对申请奖项从思想、学习、实践等方面进行叙述,重点叙述社会工作成效。

(二)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实践、文体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名单并公示三天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进行审核,汇总材料报相关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经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五、提交材料

122日早8:00前将附件1汇总表发送至xxxyzz2016@163.com

联系人:牛曼竹  联系电话:66785905

附件:海程邦达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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