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夏令营综合考试工作原则
1.坚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营员的合法利益。
2.在对营员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业务课、外国语考核以及综合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均进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夏令营综合考核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专业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成立夏令营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学院按学科研究方向成立专业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专业综合考核中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三、综合考核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需学校教务部门签字及盖章);
(3)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5)学生证(在读学期需注册完整)、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
(7) 《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面试(含实验考查)、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等内容。
1.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素质和实验能力;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考核营员的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3.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心理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五、综合考核安排
见附件1
六、综合考核成绩
1.按照各专业制定的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见附件1)得出综合考核成绩。
2.综合考核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不予通过,及格者择优确定考核结果。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通过。
七、考核结果
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向营员公布综合考核成绩,并将综合考核成绩在学院公告栏公布3天。
一旦发现营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弄虚作假、存在考试违规等行为,学校将直接取消其考核成绩。
考核结果由学校统一公布。
八、本细则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051,联系人:陈老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7月4日
信息学院2019年夏令营各系综合考试方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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