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8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23浏览次数:53

毕业班

为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海大就业字〔20147号)的规定,现就统计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2018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人社部〔2006〕61号文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

     

二、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已经在7月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请各位同学认真重视,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学校将在此统计基础上遴选和表彰

四、请各位同学《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于8月30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wangqin@ouc.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钦  联系电话:66782990

  

      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pdf

  

       附件二:2018年7月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xlsx